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境外旅游发票税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境外旅游***税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外买个显卡回国入境交税吗?
5000元内自用物品不缴税
根据《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旅客入境时携带五种物品应当申报。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二、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三、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四、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五、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根据上述规定,旅客从境外购买5000元内的一般自用物品无需申报,当然也就无需缴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
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150元/台
手提电脑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境外所得怎样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
一、有关抵免境外己纳所得税额的规定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二、有关抵免境外负担所得税额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该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三、有关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专门规定
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境外旅游***税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境外旅游***税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