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恩施旅游经济型酒店名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恩施旅游经济型酒店名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湖北恩施瑞享国际酒店拍卖“莫文蔚余温房”的营销行为?
恩施瑞享国际酒店拍卖“莫文蔚余温床”纯粹是一个商业行为,是一种无底限的炒作!
什么叫“莫文蔚余温床”?难道连莫文蔚睡过的床单和被套都不换吗?这也违背了酒店的服务宗旨了吧,好吧,就算是同一张床,也应该没有余温了吧,如果上纲上线你这叫涉嫌消费欺诈,明显夸大宣传,哄抬物价,与事实不符,理应受到工商处罚,而且广告语也用词不当,使人听了极端不舒服,有暧昧之嫌,可以说酒店方的做法是煞费苦心却又极端不得体。
本来是一着好棋,却因为不当的操作方式变成了一手臭棋,但是酒店方还是间接的达到了炒作的目的,只是由正面变成了负面,不过,肯定会提高其知名度,增加其入住率。
(谢谢邀请)针对这种无底跟的营销行为,个人观点:1.请涉事单位立即停止这种营销行为。2.相关监管部门针对涉事单位此行为要做出追踪整改,消除其负面影响,让这种行为丧失其存在的土壤,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个人针对此“奇葩营销行为”表达如上的观点,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基于如下角度:
1.价值观的扭曲与危害的角度。这种营销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博眼球,无厘头,无基本道德底线等手段来炒作,这是个人价值观扭曲的体现。如让其借着现发达传播媒体来传播扩散,会误导及毒害许多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因暂不能较全面分辨良莠,若以此为乐,让日后这种“不齿”行为有了存在的土壤,误人误国。
2.商业公平竞争的角度。恩施是土壤含硒成份较高的地方,该地本可借此来发展富硒产业,带动当地民众来致富,而境内此涉事单位却出现以“名人隐私”炒作营销,是否有失商业竞争公平的水准之嫌?这点,请反思。
3.隐私保护的角度。莫女神或许做梦也想不到涉事单位会有如此奇葩之行为,在公众传播媒体中无底限透露女神的隐私,如若莫女神提出官司诉讼,此涉事单位焉有不败之理?
……
鉴于此,个人认为,君子求财,取之有道。望涉事单位好好反思,做出改善,以免徒增笑话,贻害众人。
低俗。
看到这个新闻,透露着明显的低俗营销感。不知道哪条法律能治得了,但一定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然后看这个酒店的应对,先否认,后致歉,明显就是不符合当今舆论发展要求,自以为小聪明,能蒙混过关,实际上砸的是酒店自己的招牌。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但凡正常的顾客,有谁还愿意去住这样的酒店,因为担心这家酒店的品格,搞不好哪天自己的隐私也会外露也说不定。
当然,笔者也看了下不少网友的评论。有人说,恩施是是五线城市,所以难免法治观念会弱。笔者不这么认为。在北京,不少豪华酒店大门口都洒满了小姐卡片,看来相关生意还不错。有市场就有供应。
国内的酒店问题目前比较严重,清洁问题,安全问题。不只是违反道德,还违反法律。但现在似乎法律无法对违规酒店进行惩戒性制裁。导致违法的行为不能根治,这个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现在我们的发展进入到了深水区,有些硬骨头要啃,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见到硬骨头就躲。
湖北恩施瑞亨国际酒店公开拍卖莫文蔚入住过的房间,你怎么看?
这家酒店从商业的角度去看拍卖个房间是无可厚非的,也许我们还不了解酒店的真正意图,本人属猪的有点笨,但不蠢,我记得我们中国有个俗话叫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我有一心得分享给大家,大家还能记得有一个电视广告,出来两个小人儿,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只收等等等,出来那个小人,这个电视广告好看吗?大家看了心里舒服吗?我和我认识的和我周边的人做过交流,没一个人说这个电视广告好,没有一个说这个点电视广告让人赏心悦目,可就这么一个让人恶心的电视广告,却让我们记住了,久久忘不掉,难道你能说这个电视广告不成功吗?仔细分析一下,能说这个电视广告拍的不好吗?好多商家不做违法的事,就算是好的商家了,那么这个商家拍卖某个房间违法吗?如果不违法的话,以前大家知道这个酒店吗?如果不知道这个酒店通过这个***让大家都知道了这个酒店今天个个动所别管你恶不恶心,我认为他就成功了,虽然他成功,可我也瞧不起他,他为什么不能用一下子科学家呢?为什么不能用一下子革命烈士及其家属呢?为什么不能用一些踏踏实实做实体的企业家呢?,追星崇拜明星,是理所当然的事,可什么人能成为明星,什么人作为明星,让大家去追,这是值得我们大家思考的,也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强大和个人家庭的未来,
谢谢你,我们能在这里相见,有缘的话,我们可以交流,也感谢今日头条给我这一个机会,再次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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